【TechWeb】7月8日消息,据邮政局发布的消息,交通运输部、邮政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顺晟科技
2021-07-09 1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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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7月8日消息,交通部、邮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督总局、全国总工会共同发行了《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凯透露,总结《意见》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在保障合理劳动报酬方面,《意见》提出要制定《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指引》和《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引导电商平台和快递企业加强合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行。
在改善社会保障和加强社会认同感方面,《意见》提议鼓励快递企业直接就业。对于劳动力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店,可以根据地区全口径城市单位就业者的平均工资水平或营业额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推动企业为快递员购买人身保险。在快递企业设立工会组织,做好属地法律援助和心理引导,推荐先进快递员,参加各级“2对1委员”,定期组织职业技术大会和快递业创新创业大会,开展全国邮政行业先进群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人选拔表彰活动。
《意见》在压缩快递企业主体责任方面,进一步明确企业总部管理责任,将快递员权益保障情况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指导企业完善审查机制,拓宽快递员困难救济渠道,进行快递员满意度调查,要求企业在制定劳动管理规定制度时听取工会、快递员代表的意见。
《意见》从加强政府监督和服务的网络和运营环境两个关键因素开始,提出了监督和服务的一些措施。要求对企业重大经营管理问题进行风险评估,对快递服务出现严重异常的直接责任主体进行紧急整顿和能力审查,改善对快递终端服务车辆的包容性管理,推进基层点“会议、站、家”一体化建设。
为了使快递员能够获得合理的工资收入,邮局市场监督官金京华从邮政管理部的职能出发,《意见》提出了制定PIBI会计准则、设置劳动配额、纠正差别化破费、“抑制处罚代理”等4项措施。目前,邮政局已指导中国快递协会在部分城市开展终端费用核算试点,下一步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超过劳动配额的情况下,应引导快递企业充分考虑工作时间和工资收入等,使快递员能够更多地工作。对于部分企业对从特定地区发送的快递实施不正常的低价费的问题,邮政管理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正当竞争的嫌疑依法进行调查。《意见》就“处罚代理”问题,建议快递企业完善审查机制,加强对恶意投诉的甄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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