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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没有因拒绝合同而纠正5万人

顺晟科技

2021-07-07 10: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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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7月6日新闻:调查应用程序透露,最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和东协大同(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通行政管理(交通)事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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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结束后,ofo接到合同命令后仍不及时返还承租人保证金,经约定拒绝改正,处以5万韩元罚款。由于Ofo没有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ofo公司。

顺便说一下,不久前ofo子公司青岛拜克罗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了取消记录信息,取消理由为决议解散,清算组负责人为北京拜克罗克技术有限公司,公告期限为2021年07月02日至2021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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