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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允许发电企业建设新能源配套交付项目

顺晟科技

2021-07-09 1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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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消息:近日,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表示,要加强电网与供电规划的统筹协调,允许发电企业建设新能源配套交付项目。

充电,充电桩,电动车

以下是原: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交付项目投资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2021〕4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经济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发展和投资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快速增长,并网消费成为日益重要的条件。为更好地推动我国能源转型,满足新能源快速增长的需求,避免风电、光伏发电等供电项目成为制约新能源发展的因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电源配套工程对新能源并网的影响。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需进一步加快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新能源机组及配套项目建设不同步,将影响新能源并网消费。各地和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新能源配套项目建设,以实际行动尽快解决并网消费矛盾,满足快速增长的并网消费需求。

二、加强电网与供电规划的统筹协调。协调资源开发条件和供电输送渠道,科学合理选择新能源配送点,对新能源及配套输送项目进行统一规划;考虑规划完整性和运营需求,优先安排电网企业承接新能源配套送电项目,满足新能源并网需求,确保送电项目与供电建设进度相匹配;结合不同的工程特点和建设周期,做好网源建设进度衔接,确保供电工程与风电、光伏发电等配套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实现供电与电网协调发展。

三、允许发电企业建设新能源配套项目。规划建设时机不匹配的电网企业或新能源配套交付项目建设存在困难,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缓解新能源并网快速发展压力。发电企业建设配套交付项目应充分论证,完全自愿,可由多家企业共同建设,也可由一家企业建设,多家企业共享。

四、做好配套项目回购工作。发电企业建设的新能源配套项目,经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协商后,电网企业可根据法律法规适时回购。

五、确保新能源并网消费安全。投资建设承包商变更仅涉及产权变更,调度运行方式不变。疲乏到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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